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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9 0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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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4月17日,由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主办的2010知识产权“南湖论坛”国际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交流中心隆重开幕。

开幕式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吴汉东教授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徐敦楷,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社科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李明德,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会主席、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等四位嘉宾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来自欧盟、美国、德国、奥地利、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印度等国家(地区)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与大陆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保护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国家版权局等国家机关领导同志,全国部分省市版权局与大型企业集团的负责同志,以及来自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新闻出版报、湖北日报、中国新闻网、出版发行研究、中国版权、电子知识产权、北京大学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等20多家新闻媒体和出版机构的朋友等300余人参加了开幕式.

陶鑫良教授致辞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执委会轮值主席、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在开幕式上致辞。他介绍了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在全国律师专业委员会中的情况,指出这次是知识产权律师第一次以整体建制的方式参与知识产权南湖论坛。他认为,在科技进步超速化、经贸活动全球化、知识信息产权化、游戏规则国际化的时代,我们面对的历史高压线是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扩大化、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国际化、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度化、知识产权保护功能工具化;我们面向的企业生命线是核心技术是根、知名品牌是神、无形资产是本、知识产权是魂。进而他指出,知识产权的精髓就在于运用和经营,而且需要从市场的广度思考,知识产权归根到底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经营问题。他认为,知识产权是工具和道具,是兵书而不是圣经,应该运用智慧打出最好的擦边球。最后,他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转载自: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网址:http://www.iprcn.com/view_rd.asp?idname=251
通讯员:彭宏洁 杨克彪 常军帅 摄影:韦思达 唐冬 责任编辑:刘友华 周金钢 王洁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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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22 1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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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地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热卖之际,该动画片在香港的版权持有公司Infoport Management Limited以“喜羊羊”为蓝本,设计了“法制羊羊”和“律羊羊”两个新角色,原本只想让“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将新角色作为该会举办之问答比赛吉祥物,作推广宣传之用,但令其始料未及的是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副秘书长、律师黄梦莹,擅自把上述两个动画形象以自己名义注册了商标。 Infoport Management Limited公司因此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黄梦莹归还“法制羊羊”和“律羊羊”商标,禁止黄梦莹继续侵权并向其提出赔偿请求。 据悉,原告为离岸公司Infoport Management Limited,其拥有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在香港地区的版权,片中的“喜羊羊”、“慢羊羊”、“暖羊羊”和“灰太狼”等角色的版权,也属原告所有,其已将《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名字及其卡通角色,分别在香港及内地注册为商标。 据了解,2009年3月,Infoport Management Limited公司聘请长盛国际律师事务所黄梦莹为公司的事务律师。同时,Infoport Management Limited公司根据“喜羊羊”的角色,创作“法制羊羊”和“律羊羊”两个新角色,并把新角色给予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用于宣传第二届《法制先锋》《基本法》常识问答比赛。Infoport Management Limited公司把两个新角色的版权进行了登记。 Infoport Management Limited公司在诉讼材料中指出,其在2009年7月与长盛国际律师事务所终止合作,然而,其公司相关部门却发现黄梦莹于同年8月擅自把“法制羊羊”和“律羊羊”以自己名义注册商标。虽然原告多番要求沟通解决,但黄梦莹拒绝交出注册商标权,沟通无果后,原告将黄梦莹告上法庭。 据黄梦莹解释,“法制羊羊”(Bala Goat)及“律羊羊”(Koona Goat)的名字均是由她自己构思出来的,背后有深层意思,前者是取自基本法Basic Law首两个英文字Ba及La而成,后者则取自Hong Kong(香港)中的Ko,再加上China(中国)的na而成,象征一国两制。 此案又一次引发了人们对于吉祥物相关权利的关注。为此,《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了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等多位我国知识产权界的专家学者,力图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剖析此次吉祥物权属之争。
全文参见:“中国知识产权报资讯网”,网址:http://www.cipnews.com.cn/showArticle.asp?articleid=15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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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8 1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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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文章节选:
有幸参加《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启示录》部分章节的组织编写,又有幸拜读了这本书的全部书稿,给了我多多启示;结合我二十多年来“教师的一半是律师”的知识产权研究、教学和社会服务的实践体验,联系我自己代理的三百多个知识产权纠纷与诉讼案件的切身感受,更是启示多多。
第一点启示:中国及中国企业的发展,既躲不开知识产权,又离不开知识产权。
人类已经跨过了几千年的农业经济时代,又跨过了几百年的工业经济时代,已经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几千年的农业经济时代,主要的依靠是土地资源和劳力,其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依靠土地资源的配置和体力劳动的投入。几百年的工业经济时代,主要的依靠是自然资源和货币,其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依靠自然资源的开发和货币资本的运作。而今日的知识经济时代,主要的依靠是科技资源和知识产权,其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依靠重大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运作。知识产权运作包括国家层面上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企业层面上的知识产权经营。企业的知识产权经营又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的常态化商业经营和知识产权纠纷乃至于诉讼等企业知识产权非常态经营。
可以说,时代的列车,已经驰骋在知识经济的原野上,不管你拿的是软卧票还是硬座票?历史的航船,已经行驶在知识产权的洋面上,不管你坐的是头等舱还是五等舱?请问,今日中国的企业,今日中国的IT企业或者其他企业,究竟拿的是什么票?究竟坐的是什么舱?而这本书告诉我们,无论是中国的高新科技企业的发展,还是中国的传统制造企业的发展,不管你拿的是什么票,不管你坐的是什么舱,都躲不开知识产权,也都离不开知识产权。
全文请参见“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地址:http://ip.people.com.cn/GB/10970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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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13 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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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鑫良教授接受记者采访(图/孟海 转自深圳市版权协会网站)
2010年4月12日下午,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深圳市版权协会承办,深圳市商标协会、深圳市专利协会、深圳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协办的“2010世博知识产权保护与反隐性营销研讨会”在深圳市博林诺富特酒店举行。2010上海世博会即将于上海开幕,第16届亚洲运动会也将在广州市举行。而在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将在深圳市开幕。为了能保障这些大型国际活动举办,必须同时建立起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此次会议在深圳举行,正是深圳市积极学习上海世博的组办经验,以便为大运会的胜利举办打好基础。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应邀参加了此次会议,介绍了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及现状。探讨了世博会如何防范隐性营销的相关问题,取得了与会者的广泛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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